中检院发布化妆品冻干、次抛产品征求意见稿
中检院10月15日就《化妆品冻干产品》《次抛型化妆品》两项标准公开征求意见,反馈截止2026年11月22日,须通过“化妆品标准制修订管理系统”提交。冻干稿适用于真空冷冻干燥制备、复溶后使用的片状、块状、粉状等产品,明确排除冻干面膜,水分限值≤5%、菌落总数≤500,西林瓶与安瓿瓶包装须标注“本品为化妆品,禁止注射使用”。次抛稿按BFS一体化与其他工艺分档控制微生物,并排除试用装与赠品。两项标准落地后,代工厂的工艺、标签与检验能力都要重新对标。
BEAUTY HEADLINES新闻 · 报道 · 专访 · 趋势 · 数据

快速了解品牌与产业动态,把握美妆行业的新变化。
中检院10月15日就《化妆品冻干产品》《次抛型化妆品》两项标准公开征求意见,反馈截止2026年11月22日,须通过“化妆品标准制修订管理系统”提交。冻干稿适用于真空冷冻干燥制备、复溶后使用的片状、块状、粉状等产品,明确排除冻干面膜,水分限值≤5%、菌落总数≤500,西林瓶与安瓿瓶包装须标注“本品为化妆品,禁止注射使用”。次抛稿按BFS一体化与其他工艺分档控制微生物,并排除试用装与赠品。两项标准落地后,代工厂的工艺、标签与检验能力都要重新对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