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化妆品公司因假冒“巴黎欧莱雅” 被罚14.6万元
6月26日,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一则行政处罚信息:广州总都化妆品有限公司(下称:总都化妆品)生产带有“巴黎歐萊雅”及“巴黎欧莱雅”标识的洗护产品,擅自使用他人有影响力的同类产品的企业字号,分别构成了“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和“不正当竞争”的违法行为。 此外,该公司还涉及了“未按照许可范围组织化妆品生产”及“生产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的违法行为。最终,广州市白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该企业停止以上违法行为,并没收、销毁侵犯商标注册权及不符合规定的商品,处以罚款14.6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