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 月 9 日,惠州市发布《惠州市推动化妆品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下称《实施方案》),推动本市化妆品产品快速发展。  

 

 

《实施方案》明确,将 以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为引领,以高质量发展为目标,以本土企业为主导,建立完善化妆品行业标准,树立行业发展新标杆,建设集总部经济、科技创新、智能制造、检验检测、市场营销、文化传播为一体的化妆品产业生态链,打造成为具有竞争力和影响力的化妆品产业。 力争到 2025 年,培育年销售收入超过亿元的企业 8 家。

 

 

重点任务包括: 统筹推进化妆品产业集聚发展。 培育壮大化妆品龙头企业,推动重点科研院所、研发机构、检验检测机构以及企业集聚产业园建设发展。   加强产业财税和金融政策支持。 落实好支持化妆品行业发展的普惠性税费优惠政策,引导社会资本投向符合化妆品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创新型企业及本土成长型企业。

 

优化产业高质量发展营商环境 。 优化服务流程,最大限度缩减审批流程和时间,加快新品上市推广速度,同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严厉打击制假售假以及非法添加、非法生产等违法行为。

 

鼓励扶持化妆品产业创新发展 。 将化妆品产业列入政府重点扶持产业,在市科技计划项目中布局化妆品相关研究项目;创新科技合作与技术成果转化机制,积极与省、市内高校及优质科研院所平台资源对接共享,支持企业围绕化妆品原料、生产工艺、功能功效、安全评估等方面开展技术攻关;推进产学研合作,加速促进科技成果产业化。

 

大力培育扶持民族品牌企业集聚发展。 实施扶龙头、促孵化战略 ,推动成立惠州化妆品行业协会,鼓励化妆品行业协会参与制定广东化妆品优质产品、优质企业行业评定标准,参与化妆品技术、评价标准和检验方法制修订。

 

建立完善化妆品产业生态链。 鼓励 惠州市 化工企业大力发展化妆品原料基础研究和生产制造,充分利用大亚湾石化园区、惠州新材料产业园原料供应的优势,缩小与国际原料企业的技术和工艺差距,解决化妆品原料产业链过度依赖进口、缺乏议价权等方面的共性问题 ;鼓励创新化妆品营销模式和商业业态,带动行业转型升级。

 

加快化妆品人才培养和引进 。 设立化妆品专项课题,依托高校及科研院所开展化妆品课题研究,培养化妆品领域科研队伍;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支持引进培养化妆品人才。

 

打造惠州美妆时尚文化产业融合新高地。 推进文化、旅游、艺术、娱乐等产业与化妆品时尚产业融合。

 

构建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社会共治格局。 加强对惠州优质制造和本土品牌的正面宣传,树立惠州制造、惠州品牌形象,同时支持鼓励化妆品行业协会建立行业标准和规范,加强行业自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