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了一起工厂掉包原料、品牌方被罚的案例。

 

北京润熙怡和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润熙怡和”)委托广州市可秀化妆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可秀”)生产恩姆花园甜杏仁水润冷霜,由于后者擅自变更原料供应商和原料品牌,导致前者因生产经营了不符合备案资料载明的技术要求的化妆品而被罚。

 

据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披露,北京润熙怡和委托广州可秀于2021年10月生产的“恩姆花园甜杏仁水润冷霜”(批号:ZU34271000KB),被检出含有备案成分之外的“苯氧乙醇”。

 

经查明,广州可秀在没有通知北京润熙怡和的情况下,临时使用广州逸朗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燕麦仁提取物替换了福州美乐莲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燕麦(AVENASATIVA)仁提取物,用于上述化妆品生产。

 

由于广州可秀擅自变更原料供应商和原料品牌,导致上述产品中燕麦(AVENASATIVA)仁提取物的含量从0.05%变为0.10%,丁二醇的含量从0.52%变为0.20%。与此同时,产品未含有备案成分1,2-戊二醇,而多出的成分苯氧乙醇属于原料燕麦仁提取物中极其微量的防腐剂。但上述燕麦(AVENASATIVA)仁提取物、丁二醇和1,2-戊二醇,均属于有目的地添加到产品中,并在最终产品中起到一定作用的成分。

 

作为罪魁祸首的广州可秀,早在今年1月,便因受托于2020年6月12日生产的“恩姆花园甜杏仁倍润冷霜”(批号:ZT301275KC),检出备案配方以外的成分“苯氧乙醇”,违反了《广东省化妆品安全条例》第十五条 “化妆品生产企业应当按照已经注册或者备案产品的配方和技术要求组织生产”的规定,被广州市白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处以罚没共计2.36万元。

 

上述案件中,涉案产品“恩姆花园甜杏仁水润冷霜”,备案于2021年8月26日,“恩姆花园甜杏仁倍润冷霜”备案于2017年3月15日,无异常显示。备案人均为北京润熙怡和,生产企业则均为广州可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