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4日,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公开征求《化妆品抽样检验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意见。

 

为贯彻落实《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药监局组织起草了《化妆品抽样检验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公开征求意见的时间是2022年6月24日—7月14日。有关单位和个人可以将意见反馈至hzpjgc@nmpa.gov.cn,请在电子邮件主题注明“化妆品抽样检验管理办法—意见建议反馈”。

 

点击阅读《化妆品抽样检验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