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妆品新原料技术导则发布
近日,中检院发布《化妆品新原料沟通交流工作机制(试行)》和公开征求《化妆品新原料界定及研究技术指导原则(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其中《新原料指导原则》反馈意见截至12月18日。 根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和《国家药监局关于化妆品新原料鼓励创新和规范管理有关事宜的公告》(2023年第143号)相关要求,制定了《化妆品新原料沟通交流工作机制(试行)》。化妆品新原料注册人、备案人可在申请注册或者进行备案前,通过化妆品智慧申报审评系统,对重要技术问题提出沟通交流申请。 值得注意的是,根据新原料的研发创新程度,从管理要求上化妆品新原料可以分为国内外首次使用的新原料、国内首次使用的新原料,以及对已使用化妆品原料进行实质性改进创新的新原料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