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nel 再度尝试为数字“5”注册化妆品商标
图片来源:thefashionlaw.com 事实上,Chanel 已经在美国注册了很多数字类型的商标。例如2015年,它成功以数字“2.55”注册商标,用于手袋类产品,Chanel用“2.55”指代 “创始人Gabrielle Chanel在1955年2月创造的一种特殊手袋造型”。大约在同一时间,Chanel还成功以数字“11.12” 注册了商标,也用于手袋类产品,指的是由已故创意总监Karl Lagerfeld“重新诠释的2.55手袋”。除此之外,Chanel还以“1932”注册了香水商标;以“3.55”注册了播客商标,这是一类可供下载的播客内容,“涉及时尚、艺术、音乐、旅行和创意等”。 在美国,自1998年以来,Chanel就以“Chanel No. 5”为香水、沐浴凝胶和身体霜等产品注册了商标,它还为5号香水的瓶身形状注册了商标。此后Chanel的商标申请内容不断简化,从“Chanel No. 5”变为“No. 5”,再到单独的数字“5”。而且适用范围不断扩大,已经扩展至香体露、护发产品、珠宝、贴纸/胶带和水瓶等。这一演变使Chanel能够更广泛地掌握其经典5号香水的商标权利。 图片来源:thefashionlaw.com 这种对商标内容不断简化的做法也出现在意大利奢侈品牌 Prada。Prada的经典logo是一个倒三角形,中间有“Prada”以及“Milano”或“DAL 1913”的字样。在Prada最近的商标申请中,直接精简为了一个倒三角形。和Chanel一样,Prada试图通过这种方式享有更广泛的商标权。 类似的例子还有 Louis Vuitton,它的monogram商标由许多重复的“LV“标志和花朵图案组成,它同时也享有对单个“LV”标志和花朵图案的商标权。这意味着如果有其他制造商使用了单个的“LV”标志或花朵图案,Louis Vuitton也有权提起侵权索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