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的一则行政处罚显示,昆岸(上海)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下称昆岸)宣称其所售化妆品 “欧华妍海藻精粹呼吸泡泡面膜”含有“紫球藻干细胞”,被处以罚款 2.55 万元。
据处罚信息显示,当事人为提高其产品销量,自行设计、制作 “欧华妍海藻精粹呼吸泡泡面膜”广告,并于 2021 年 10 月 1 日开始在昆岸(上海)信息技术有限公司静安分公司兴业太古汇店铺、兴业太古汇小程序 - 在线商城(兴业太古汇商城)发布了该广告。 上述广告宣称华妍海藻精粹呼吸泡泡面膜 ”含有“紫球藻干细胞”和“滨海刺芹干细胞”,具有“直接作用于肌肤细胞组织,激活肌肤细胞新生,促进肌肤自我更新力,从而达到修护受损细胞,抚平皱纹,重塑弹力纤维,恢复肌肤健康活力”功效的文字描述。
针对上述广告内容,经上海长征医院皮肤科及上海化工院检测有限公司认定, “植物干细胞”是植物的分生组织,本质上是一类植物细胞,只能分化为其他类型的植物细胞,不能分化为人的细胞。它能够促进受损的植物细胞自我更新,但不会对人体细胞有促进增值、分化的作用,也不会促进人体组织或器官的修复和再生 经查明,昆岸(上海)信息技术有限公司静安分公司是昆岸(上海)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的财务非独立核算分公司。当事人的上述行为涉嫌构成了发布的化妆品广告含有引人误解的内容的行为。
执法部门认为,当事人对 “欧华妍海藻精粹呼吸泡泡面膜”产品进行引人误解的宣称,使消费者误以为“植物干细胞”对人的肌肤细胞具有分化作用,能够促进人的肌肤细胞自我更新,从而影响其购买选择意向。 最终,昆岸被处以罚款 2.55 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