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海屈臣氏日用品有限公司(下简称“屈臣氏”)因虚假宣传被罚6540元再次引发了美妆行业从业人员的广泛关注。
公开信息显示,2022开年不到2个月,早年间风头无两的屈臣氏就连栽了三个“跟头”。
两月三次“栽跟头”
企业形象堪忧
近日,据上海市黄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屈臣氏所售化妆品“悠妮烟酰脘原液”为普通化妆品,但在相关执法人员对当事人所属经营场所进行检查时,发现该产品在宣传时印有产品不具备的“防晒黑能力”等功效字样。
市场监管部门表示,当事人作为具有化妆品长期零售经验的企业、在应知该化妆品为普通化妆品的情况下宣传其本身并不具有的“防晒黑能力”,并将广告宣传牌放置在该化妆品右侧,从而误导消费者。目前,屈臣氏已将该化妆品立即下架,并撤下广告宣传牌。
据悉,从2021年7月开始,屈臣氏陆续从上海悠妮商务咨询有限公司购进该化妆品18瓶,分派给旗下5家门店进行销售。截至被查日,屈臣氏已售出该产品共6瓶。
鉴于屈臣氏违法行为持续时间不足六个月,销售数量较小,未造成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受损,且在市场监管部门调查后及时下架了该产品和广告宣传牌,综合考虑当事人违法行为和危害后果,市场监管部门决定对屈臣氏从轻处罚,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发布相关广告,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并罚款人民币6540元。
图片来自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而就在今年1月,屈臣氏刚因消费者参与“一分钱面膜”活动提货被拒,反被门店主播骂“疯狗”事件发布了道歉声明;而后,屈臣氏旗下一门店又因被爆出“涉嫌利用虚假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与其进行交易”,被北京市延庆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给予警告并罚款5万元的处罚决定。
两月三次频“栽跟头”,在WOW COLOUR、THE COLORIST调色师、HARMAY话梅、HAYDON黑洞等一众新锐美妆集合店异军突起的当下,屈臣氏的企业形象已然“告急”。
值得注意的是,据公开财报显示,2021年上半年屈臣氏的门店数量虽有增加,业绩也有所好转,但仍未恢复到疫情前的水平。
整治虚假宣传趋严
对虚假广告宣传说不
事实上,近期因美妆广告虚假宣传被罚的企业并非屈臣氏一家。
2022年1月31日,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于1月21日向雅诗兰黛(上海)商贸有限公司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据悉,办案人员发现,雅诗兰黛(上海)商贸有限公司通过多个渠道发布含有“年轻指数+77%”、“柔润+17% 平滑+20% 透亮+15%”等内容广告的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的相关规定。责令其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并罚款238.1671万元。
值得关注的是,雅诗兰黛此前也曾多次因虚假广告宣传被罚。
其实,美妆护肤产品一直是商家涉嫌虚假宣传的重灾区。除了雅诗兰黛集团之外,涉事者不乏Chanel、欧莱雅、科蒂、丝芙兰、资生堂等国际美妆巨头。2021年,直播带货头部主播李佳琦合伙创立的美腕(上海)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旗下主播通过淘宝直播平台推广某品牌美容仪涉嫌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被上海市长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做出30万元的行政处罚,一时引发全网关注。可见,无论是零售门店、国际大牌还是直播带货,市场监管部门已然对化妆品虚假宣传说“不”。
从多个被公开的处罚案件来看,品牌及企业涉及的虚假宣传多以混淆普通化妆品和特殊化妆品用途、发布绝对化用语、以偏概全夸大产品功效且无法提供相关功效依据为主。
据最新施行的《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品牌及企业在进行化妆品功效宣称时,应当有充分的科学依据。同时,《化妆品标签管理办法》明确禁止化妆品标签通过各种方式对功效进行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宣传和描述,也不得明示或暗示产品具有医疗作用。另外,国家药监局发布的《化妆品功效宣称评价规范》里有关法规也进一步引导了化妆品功效宣称的规范化。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均对化妆品广告涉及虚假宣传作出了相应的处罚规定。
从近期的执法情况来看,化妆品虚假宣传仍然是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打击重点。虽然品牌和企业一度“心慌慌”,不知何时会被贴上罚单,但从长远来看,及时自查、整顿并更正不规范的宣传行为,这对于企业和品牌的信誉维护及长远发展仍是利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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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屈臣氏门店图片来源:视觉中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