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8日,广东药监局发布行政处罚信息,广州恒澜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由于在儿童化妆品中被检出禁用物质“氯倍他索丙酸酯”等,且金额较大,企业、法定代表人以及生产负责人三方都被禁业。
据处罚书,广州恒澜生产了3批次(批号分别为:20220104、HLFC1201、HLFC1502)“婴贝萱婴肤霜”和1批次(批号为:20211109)“婴康益生元身体乳”,被检出化妆品禁用物质“氯倍他索丙酸酯”、“卤倍他索丙酸酯”和“赛庚啶”。以氯倍他索丙酸酯为例,国家药监局明确此为糖皮质激素类物质。长期使用含有糖皮质激素的化妆品可能导致面部皮肤黑斑、萎缩变薄等问题,还可能出现激素依赖性皮炎。
据处罚书显示,2021年11月至2022年3月共5个月时间,广州恒澜先后生产3批次“婴贝萱婴肤霜”共12531盒。并于2021年11月9日生产了300瓶婴康益生元身体乳。
以上4批次儿童化妆品总货值为212667元。处罚书称,因涉案产品货值超过15万元,涉嫌构成犯罪,故该案被移送公安机关。
另经查明,广州恒澜在生产涉案产品过程中,没有执行原料及包材进货查验记录制度、产品销售记录制度。
鉴于广州恒澜在儿童化妆品中使用禁用化妆品原料,且金额较高,该企业最终被吊销化妆品生产许可证、取消化妆品产品备案以及禁业10年。与此同时,广州恒澜企业法定代表人吴显斌和生产负责人曾某也被处以终身禁业,不得从事化妆品生产经营活动。
据公开信息,广州恒澜于2017年成立,公司以生产儿童化妆品和部分成人护肤品为主,截止到今年6月,该公司尚有新产品备案,不过如今都已注销。
截自国家药监局官网
新条例之下,国家对化妆品监管空前,儿童化妆品、特殊化妆品的违禁添加尤其成为重中之重,禁业处罚更是成为一种常态化监管。因此品牌方在选择合作代工厂时务必慎重,做好相关审厂工作,避免因代工厂禁业而受牵连造成巨大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