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6月15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公告,就《化妆品唇炎判断标准及处理原则(征求意见稿)》及《化妆品接触性荨麻疹判断标准及处理原则(征求意见稿)》两项强制性国家标准,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告详情:https://www.nmpa.gov.cn/xxgk/zhqyj/zhqyjhzhp/20260615175126175.html?sessionid=)
此举旨在贯彻落实《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进一步加强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两项标准的起草,标志着我国化妆品不良反应的判定与处理正朝着更科学、更规范的方向发展,有助于统一行业认识,为监管部门、医疗机构及企业处理相关皮肤不良反应提供明确依据。
此次公开征求意见的时间为2026年6月15日至8月15日。相关单位和个人可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反馈意见发送至指定邮箱(hzpbwh@nifdc.org.cn),并请在邮件主题中注明对应标准名称的“意见反馈”。
根据国家标准计划信息,《化妆品唇炎判断标准及处理原则》标准起草工作由空军特色医学中心、北京大学第一医院、上海市皮肤病医院等单位共同承担。该标准计划为强制性国家标准,拟在发布12个月后正式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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