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科玛化妆品(苏州)有限公司起诉广州科玛化妆品制造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案,于2023年3月13日经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民事调解,已责令其改名并致歉!
据悉,科玛化妆品(苏州)有限公司成立于1997年10月,为日本科玛控股株式会社100%出资的日商独资企业。日本科玛是一家创业于1912年,具有悠久历史的专业化妆品生产企业,也是目前日本规模最大的化妆品定牌加工(ODM/OEM)企业。日本科玛服务客户遍布全球,在全球化妆品代工领域具有领军地位。
据中国裁判文书网相关文书显示,广州科玛化妆品侵权行为包括在第26届中国(上海)国际美博会上使用了被诉侵权标识“科玛”“Komar”进行宣传。
文书显示,广州科玛化妆品的“www.gzkomar.com”网站上发布了《宝生堂企业集团@精彩亮相|第26届中国(上海)国际美博会》等文章报道,文中称,2021年5月12日,在位于上海市浦东新区XX路XX号的上海XX中心N1馆E04,宝生堂集团集体亮相第26届中国(上海)国际美博会现场;2021年初,旗下广州科玛公司,引进韩国科玛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参股等。
文章配图显示,参展展位上使用了“Komar科玛制造(广州)”“中外合资”“韩国科玛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等字样。且广州科玛化妆品还在上述网站上“关于科玛”一栏中称“广州科玛化妆品制造有限公司创立于2004年,是当时为数不多的化妆品中外合资企业(合资方为韩国科码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她隶属于广州XX集团公司,是宝生堂集团公司旗下四个化妆品企业之一。”
近日,经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民事调解,苏州科玛与广州科玛化妆品达成了相关和解协议,要求广州科玛化妆品变更企业名称并在官网持续发布2个月的《致歉函》,同时承担相关诉讼费用,用以消除对苏州科玛造成的不良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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