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据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信息显示,广州品硬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因涉嫌生产标签标注引人误解内容的化妆品,被处罚款15000元,没收违法所得1218元。
当事人生产标签标注引人误解的内容的化妆品行为,违反了《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第二项规定,依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第一款第(五)项规定,鉴于当事人能够积极配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调查,如实交代违法事实,主动采取召回措施减轻危害后果,可以从轻处罚,本局决定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如下:
1.没收违法所得1218元;
2.没收涉案“韩鹭氨基酸洗发水”(批号:PY221213C)5盒;
3.罚款150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