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化妆品植物原料迎来“标准化”发展新纪元。

据行业调研显示,“定义模糊、标准缺失、质量不可控”三大核心痛点,长期困扰着化妆品植物原料行业,成为制约其市场竞争力提升和可持续发展的顽疾,亟待得到有效解决。

“终于,国家队出手了!”

2026年4月7日,随着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的一纸公告,一份名为《化妆品用植物来源原料技术要求通则》(简称《通则》)的医药行业标准(YY/T 10002—2026)正式发布,并将于2027年5月1日起实施‌。

内容图片

当《通则》的公告在行业群里刷屏时,许多深耕植物原料领域的从业者都长舒了一口气。这个被称为“行业期盼已久的标准”,终于为混乱的市场定下了规矩。

广州山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创始人、首席科学家赵海山博士直言:“当前植物来源原料行业存在诸多乱象——质量参差不齐、质控体系空白、不同工艺原料共用INCI名、跨物种原料乱套INCI名等,亟需加强引导、深化研究、完善规范。”

行业一致认为,《通则》首次为化妆品植物原料行业提供了统一的“定义标尺”和“技术框架”,解决了长期存在的“定义模糊、标准缺失、质量不可控”三大核心痛点‌。

“这次《通则》的正式落地,对整个化妆品植物原料行业而言,无疑是里程碑式的利好。伽誉生物深耕植物原料领域十余年,像我们的核心产品龙胆提取物,从研发到量产始终严格遵循行业最高标准,这也是我们能赢得市场信任的根本。”上海伽誉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项光刚在接受《原料门》记者专访时表示。

谈及标准实施带来的挑战,项光刚坦言:“新《通则》确实会增加企业的运营成本,尤其是植物原料的采收溯源环节,我们此前就协助部分头部客户搭建过溯源体系,深知其中的人力、物力投入和技术难度。但从行业长远发展来看,这种‘倒逼式’的规范,恰恰是推动植物原料产业向精细化、高品质升级的关键动力。只有建立统一的标准体系,才能让真正有技术实力、重视品质的企业脱颖而出,最终惠及整个产业链和消费者。”

在该标准发布前,化妆品行业对“植物来源原料”的认定和管理长期处于模糊地带,导致市场乱象频发。《原料门》认为,此次《通则》的出台与落地,将有效解决长期阻碍化妆品植物原料行业发展的三大“顽疾”。

01
解决“什么是植物来源原料”的定义痛点

‌

植物原料的“非标”之痛,是全行业的通病。

过去,行业对“植物来源”的界定缺乏统一标准,导致理解五花八门,“植物提取物”“植物发酵产物”乃至“化学改性植物衍生物”等概念被混为一谈,不仅造成市场宣称的混乱,更导致植物原料备案统计数据口径不一、版本各异,行业认知与监管执行均陷入困境。

解决困惑的第一步,是正本清源。《通则》(第3章“术语和定义”)首次在官方标准层面给出了化妆品植物原料‌明确定义‌:

植物原料,是指直接来源于植物,没有经过生物转化或化学修饰,未改变原有成分的化学结构,用于化妆品生产的原料。

这一定义通过三个“不”划清了界限:不经过生物转化‌(如发酵、酶解);不经过化学修饰‌(如酯化、磺化);不改变化学结构‌。

基于上述定义,判断一个化妆品原料是否属于植物来源,判断的关键要素需要“同时满足”以下几个条件:

一是来源直接性‌:原料必须‌直接来源于植物‌。这包括植物的根、茎、叶、花、果实、种子等任何部位。这样,明确将“间接植物来源”排除在合规范畴之外。

二是加工工艺限制‌:原料制备过程中不得经过生物转化或化学修饰。其中,生物转化指利用酶、微生物等生物系统对原料成分进行结构改造的过程;化学修饰指通过酯化、醚化、磺化等化学反应改变原料天然成分化学结构的过程。

三是化学结构不变性‌:原料中的有效成分(或主要成分)的‌化学结构未发生改变‌。这意味着加工过程(如提取、分离、纯化)不应改变其天然存在的分子结构。

四是最终用途‌:原料是‌用于化妆品生产‌的。

这一精准界定,如同一把标尺,将许多似是而非的原料划出了界限。例如,从植物油经过酯交换反应得到的乳化剂,或因微生物发酵而改变了成分结构的产物,都不能再冠以“植物来源原料”之名。

特别值得一提的是,《通则》在‌明确“化妆品植物原料”定义外‌,还有两个重要补充说明‌:

一是管理范围的扩展‌:明确将以前有争议的藻类和高等真菌(如灵芝、酵母)纳入参照管理范围‌,统一了管理口径,结束了“同物异名、同名异物”的混乱局面。

这意味着,虽然从生物学分类上藻类和真菌不属于植物界,但在本标准的管理体系中,它们被视为“植物来源原料”进行同等要求。

二是“特征性成分”的辅助判断‌:《通则》第3.2条定义了“特征性成分”,即能够代表该植物来源并能用于定量控制或定性鉴别的一种或多种成分。在制定具体原料标准时,通常会将其特征性成分作为质量控制指标,这也可以作为追溯和确认其植物来源的辅助依据。

“特征性成分”是指在特定植物中稳定存在、具有种属专属性的化学物质,能够有效区分该植物与其他近缘物种。该定义强调成分的‌特有性、可测性与稳定性‌,是判定原料真实性的核心指标 。

特征性成分被广泛用于建立科学的质量标准体系,有效提升监管的精准性;特征性成分还能反向支撑原料的‌产地溯源与采收管理。如,伽誉生物在龙胆提取物生产中,就依托龙胆苦苷的含量稳定性与产地特征谱,配合DNA条形码与区块链技术,实现从田间到成品的全程可追溯。

内容图片
02
解决“如何制定原料标准”的框架痛点

‌

此前,企业制定植物原料标准时缺乏统一模板,导致标准质量参差不齐,监管审评困难。《通则》作为“‌标准的标准‌”,为所有植物原料标准的制定提供了‌系统性技术框架‌。

该框架要求标准必须包含以下核心内容,确保了标准的科学性和完整性:

一是基本信息‌:强制要求明确‌中文名、拉丁学名、使用部位、INCI名称(国际名称)、CAS号(化学物质的唯一登记号)、产地、栽培或野生等等,实现精准溯源。

二是制备工艺简述‌:应对原料生产的主要工艺步骤、工艺参数等进行简要描述,可利用文字或流程图等形式。如植物提取物应包括提取溶剂或助剂、提取过程中的温度、时长等信息,使工艺透明化,便于风险评估。

三是质量控制指标‌:构建了‌感官、理化、定性与定量‌的多维度控制体系,并首次引入“‌特征性成分‌”概念,要求用具体成分(如“光甘草定”)作为质量控制的“身份ID”,确保功效稳定可量化。

四是安全性控制‌:要求必须符合国家《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对‌微生物和重金属‌的通用要求,并主动识别和控制‌农药残留、溶剂残留、内毒素‌等特有风险物质‌。

如果说定义是“名”,那么《通则》提出的四大技术要求,则是具体的“实”。它从源头到终途,勾勒出一幅植物原料全生命周期的质量控制地图。

赵海山博士认为,这一技术通则意义不小,把行业之前模糊的定义都明确了。虽说有些界定有争议,比如某某植物发酵物、甘草酸二钾这类可能不算植物来源原料,和大家平时的理解不一样,但总归是迈出了规范的第一步,给后续工作打了基础。

采访中,赵海山博士告诉记者,文件要求“设定定性鉴别和定量控制指标”,虽能倒逼部分植物原料提质,但作为非强制的框架性通则,这些要求本就是优质原料企业的常规操作。单靠这一通则无法根治行业质量问题,还需针对不同原料品类深化研究、出台细分标准。

03
解决“质量与安全如何保障”的执行痛点

‌

“天然”不等于“安全”,植物原料的质量波动和潜在风险是行业长期隐患。《通则》通过强制性要求,将质量与安全控制从“可选项”变为“必选项”。

质量一致性‌:通过规定‌感官、理化、特征性成分‌等指标,确保不同批次原料的性状、含量和功效稳定,避免了“看天吃饭”式的质量波动。

安全底线明确‌:不仅要求符合通用安全规范,更强调企业需‌结合原料来源和工艺,主动进行风险物质识别与控制‌,压实了企业的主体责任。

这意味着,“纯天然”不等于“绝对安全”。企业不能再以“植物原料复杂”为由规避安全责任,必须对可能存在的有害物质进行排查与控制。

生态保护‌:《通则》特别规定,若原料来源于‌境内野生植物‌,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将生态保护纳入合规要求,引导行业可持续发展‌。

“一边保护、一边发展”是实现植物原料可持续利用的核心战略,关键在于通过科技创新与生态培育实现资源再生与产业需求的动态平衡‌。

《通则》的发布,必将在植物原料行业引发深度共振——推动行业彻底告别“概念添加”的虚浮乱象,全面迈入“成分功效”的价值深耕时代。

对原料商与生产企业来说,技术准入门槛已显著提高:过去“收植物、粗提取、卖产品”的简单模式难以为继,未来核心竞争力将聚焦于特定植物的深度研究、精细化制备工艺的掌控,以及全链条质量追溯控制体系的搭建。中小原料企业优胜劣汰将加剧,具备科技实力与创新资源的企业将构建起更深的“护城河”,如贝泰妮。

《通则》落地后,品牌方原料选择与配伍的科学性、安全性将显著提升,“概念营销”成本陡增——所有植物成分宣称均需标准数据支撑。深耕单一植物成分研发、握有原料先发优势的品牌,技术实力将更易被市场认可。

为此,消费者将迎来长期利好:“概念添加”的生存空间被彻底挤压;监管端与政策端则获得关键支撑——《通则》为国家力推的化妆品原料创新、国产替代战略,提供了统一技术语言与评价依据。

04
结 语‌:

《通则》的出台,恰逢中国本土化妆品产业从营销驱动迈向科研驱动、从概念竞争走向硬核成分竞争的关键转折点。

它不是对“天然”狂热的降温,而是为其安上科学的引擎和安全的刹车。《通则》的发布,标志着中国化妆品植物原料管理正式迈入‌标准化、规范化、科学化‌的新阶段。

《通则》通过‌定义正本清源、框架统一规范、要求压实责任‌,为万亿级的植物护肤市场建立了清晰的“游戏规则”,有效解决了行业长期面临的定义、标准和执行三大痛点,为产业的高质量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