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官方微信公众号公布了一则典型案例,某网店店主因销售假冒注册的化妆品等,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9年,并处罚金200万元。
据湖南高院官方公众号信息,2016年下半年,杨某于淘宝开设了一家化妆品店铺。2017年春节期间,杨某组织另外3个姐妹合伙出资共同经营网店,利润按照40%、22%、22%、16%股份分红,进货、接单、打包、寄货、销售、宣传、财务等分工明确。
此后,杨某低价购进菲洛嘉“FILORGA”系列产品、“德玛贝尔”系列产品、Ceruru.b产品、Bb Laboratories(以下简称“Bb lab”)产品,其中,在2018年6月至2019年8月期间,杨某以平均单价为75元的价格购进14487个菲洛嘉系列产品;并以平均单价为60元的价格购进Bb lab复活草面膜共计15957瓶,而这些产品均无中文标识,为假冒伪劣产品。
据悉,杨某等人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达237万余元,尚未销售的货值金额为25万余元,非法获利70余万元。
最终,湖南省湘乡市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杨某犯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100万元;犯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知假售卖假减肥药),判处有期徒刑5年2个月,并处罚金100万元,合并后决定执行有期徒刑9年,并处罚金200万元;对同案的其他被告人分别判处2年6个月至3年有期徒刑不等,并处罚金;没收被告人的违法所得77万余元。
杨某等不服判决,提起上诉。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后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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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湖南高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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