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深入贯彻《国家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十四五”塑料污染治理行动方案的通知》(发改环资〔2021〕1298号)要求,进一步增强塑料污染全链条治理能力,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及广东省生态环境厅于近日制定并印发《广东省塑料污染治理行动方案(2022-2025年)》。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发布关于《广东省塑料污染治理行动方案》的通知,其中通知中提到:
推行塑料制品绿色设计。推动塑料制品全生命周期各环节技术绿色化,优化产品结构设计,减少产品材料设计复杂度,增强塑料制品安全性和易回收利用性。严格落实国家绿色设计、生态设计、绿色评价等相关标准,鼓励企业采用新型绿色环保功能材料,增加使用符合质量控制标准和用途管制要求的再生塑料,有效增加绿色产品供给。加大限制商品过度包装标准的宣贯力度,加强对商品过度包装的执法监管。
加强部分涉塑产品生产监管。严格按照国家规定,全面禁止生产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超薄塑料购物袋和厚度小于0.01毫米的聚乙烯农用地膜等部分危害环境和人体健康的产品。落实国家关于禁用塑料微珠政策,推动淋洗类化妆品、牙膏禁用塑料微珠。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将塑料污染治理工作要求纳入年度全省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计划,开展淋洗类化妆品和牙膏等生产经营企业常态化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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